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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体质测试免测办理方法



许昌职业技术学院

学生体质测试免测办理方法

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部分规定: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,《标准》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;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经医疗单位证明,体育教学团队核准,可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并填写《免予执行<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,存入学生档案。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被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残疾学生,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,毕业时《标准》成绩需注明免测(免测同学需要提供正规医院证明和免测申请)。

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体质测试管理工作,提高测试管理水平,规范测试工作,根据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(教体艺[2014]5号)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的要求,特对学生免测做出如下认定:

一、免测条件:

1、肢体残疾影响运动功能的

2、心肺功能不全

3、住院手术后3-6个月内的

4、患有其他器质性疾病需要治疗且影响运动功能的

二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

1、残疾证原件+复印件(新生体检报告可以查询到的免提交材料)

2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证明材料(6个月以内的):

(1)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化验单原件及复印件,

患有其他器质性疾病需要治疗的须提供有连续治疗经过的病历。

(2)住院病历出院记录原件+复印件(肢体关节手术可延长至术后1-2年)。

三、申请流程

1、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《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免测申请表》。

2、持相关证明材料——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——交至校医院审核盖章——体育教学团队办公室。

3、请将免测申请表交至体育教学团队办公室,联系人:南老师,联系电话:15333740257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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